• 重庆沙坪坝区融汇温泉城童话里D区5栋1905
  •  cqzhongrui160322@163.com
  • 王总: 13708368233
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动态  > 行业动态
辽宁 | 推进城市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
来源:www.cqzrhj.com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7日

       日前,辽宁省政府发布政府令,自3月5日起施行《辽宁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就农村供水的规划建设、运行管护、水源保护、水质监测检测、监督管理等进行了明确,并要坚持政府主导、统一规划、社会参与、安全卫生、厉行节约原则。



    《办法》指出,农村供水应当选择水量充沛、水质良好、便于保护的水源,并按照规定对水源周边区域的环境状况和污染风险进行调查评估。应当优先利用输配水工程、已建水库等水源工程作为农村供水工程水源,加强水源调度和优化配置。农村供水工程是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城市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



       农村供水工程由谁建?《办法》强调了投资的多元化,除要求各级政府负责落实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建设投资外,鼓励社会投资、捐资以及以工代赈、投工投劳参与,应当按照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或者按照出资协议约定确定产权。农村供水工程需要穿越、跨越公路、铁路、通信等各类工程的,相关部门当给予支持和协调。农村供水工程竣工后,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农村居民用水不仅要供得上,还要供得好。《办法》明确,在农村供水工程保护范围内,不得从事影响水质安全、影响供水工程运行和危害供水工程安全的活动。各级政府应组织生态环境、水行政、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农村供水水源、供水单位供水和用户水龙头出水的水质监测工作,并推动农村供水水质监测信息共享。



来源: 人民网-辽宁频道

返回列表
版权声明:本网站所刊内容未经本网站及作者本人许可,不得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等,违者本网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所用文字图片部分来源于公共网络或者素材网站,凡图文未署名者均为原始状况,但作者发现后可告知认领, 我们仍会及时署名或依照作者本人意愿处理,如未及时联系本站,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备案号:渝ICP备2021002381号-1

渝公网安备 500106025030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