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政污水管道接入市政雨水管道
应封堵所接入的污水管道,并将污水管改接入污水排水系统,所封堵的污水管道应填实处理。
2、市政雨水管道接入市政污水管道
应封堵所接入的雨水管道,并将雨水管改接入雨水排水系统,所封堵的雨水管道应填实处理。
3、市政合流管道接入市政雨水管道
应对合流管道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如暂不具备雨污分流改造条件,在核实计算的基础上,按《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的要求加设截流系统,将截流的旱天污水和雨天部分雨污混合水截流至市政污水管道,溢流雨水接至市政雨水管;远期进行雨污分流改造。
对于具备雨污分流改造条件的合流制市政排水管渠改造,设计应对合流管道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可采用合流管改雨水管,新建污水管;或将合流管改污水管,新建雨水管的具体措施。
二、 小区排水管道雨污混接改造
1、小区雨水管道接入市政污水管道
应对小区所接入的雨水管道进行封堵,并将其接入市政雨水排水系统,所封堵的雨水管道应填实处理。
2、小区污水管道接入市政雨水管道
应对小区所接入的污水管道进行封堵,并将其接入市政污水排水系统,所封堵的雨水管道应填实处理。
3、小区等合流或混流管道接入
市政雨水管道或污水管道
应对小区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分别接入市政雨水和污水管道。混接改造时,应修复混接造成的设施结构缺陷。
三、 排水户内部雨污混接改造
1、居住小区、企事业单位等排水户的
雨污混接改造
应查明错接原因,并采取针对性的改造措施,实施雨污分流。鼓励结合海绵城市改造统筹实施。
2、居住小区生活污水接入屋面雨水立管
如存在生活污水接入雨水立管的问题,可将现有雨水立管保留作为生活废水收集管并接入小区污水系统内,同时新建屋面雨水立管;或新建废水立管接纳生活废水,并接入小区污水系统内。对于新建或改建的废水立管,在接入污水系统前,须设置水封井,以免污水系统臭气外逸。
未按规定将生活污、废水纳管的排水户,应单独敷设污水管道进行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