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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企业拿“税收贡献”当“免死金牌”!千亩耕地被污染,是谁在给企业撑腰?
来源:www.cqzrhj.com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5日
近日央视《焦点访谈》报道,江西金溪县1263.38亩耕地遭到严重污染,主要污染物为镉、汞、砷,无法种植入口的作物。



然而作为污染企业之一的江西国化实业有限公司,其CEO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竟然还能笑语声声,底气十足。“我们每年要交大几千万的税收,从税收贡献和经济贡献上,对当地来说肯定是比较核心的。”



话虽然是笑着说的,但刺得是当地政府的后背,扎得是老百姓的心。“我每年给你们交这么多钱,对你们来说很重要,你能让我停吗?你敢让我停吗?”




图源/央视焦点访谈



与污染企业的“满面春风”相反,当地生态环境局局长则是一脸愁容,显得一筹莫展——


面对被污染的耕地,他表示会让涉事企业整改。


整改做不到怎么办,他又回答说:“该生态赔偿赔偿吧,反正依法办理。”



在说“依法办理”的时候,镜头前的他又支吾其词,长吁短叹,毫无底气.....




图源/央视焦点访谈



据当地老百姓反映,去年9月这家企业就曾因污水向外渗漏,被金溪生态环境局遭到过处罚,但现在渗漏污染耕地现象依然存在。



对此,有位网友评论道:看得出这位环境局局长的无奈,说“依法办理”,当地老百姓不信,估计他自己也不信,那一刻他的沉默或许是最震耳欲聋的。



01 污染后处罚,整改后再污染

基层环保执法为何直不起腰杆?



上世纪90年代,江西金溪县招商引资了一批企业,发展到现在已经有100多家,其中有大批是涉重金属企业,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张,有些企业的厂房与耕地仅一墙之隔。



我们上面提到的江西国化实业有限公司,就与金溪县港东村被污染的耕地仅一墙之隔,是一家生产强酸三氟甲磺酸类产品的企业。



据江西抚州市金溪生态环境局专职副大队长杨美龙称,江西国化实业投诉比较多的主要是水方面的问题,围墙西面一带经常会渗水出来。



所谓渗水,就是从企业墙外渗漏出的生产污水。尽管国化公司环保主管一再声称这些污水就是一般的污染物,但实际上,环保部门用pH试纸检测出该污水呈显酸性。



图源/央视焦点访谈



当地村民反映,呈强酸的污水渗漏出来,在这家企业可不是偶然发生的。经查,近些年江西国化实业有限公司已多次因污染问题被各级环境督察“点名”,且有多次环保处罚记录。



比如,2021年至2022年期间,该公司因废水、废气直排或超标排放而多次被群众举报投诉,当地相关部门调查后也确认群众反映问题属实,并要求企业进行整改,同时进行处罚,相关销号表上均标注了“已按要求完成整改”。2023年7月,当地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还对该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企业扎实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图源/央视焦点访谈



看到这里,可能有不少小伙伴想问,该处罚的处罚了,该约谈的约谈了,为什么污染依旧在持续?为什么不下大力气彻底整治呢?



事实上,近些年金溪县当地已经关停了一些污染企业,并且开始对那些被污染的耕地进行修复治理。但一边修复耕地,一边又出现了新的污染,边治理边污染显然难以解决老百姓反映的环境问题。



从《焦点访谈》的采访视频可以看到,污染企业负责人不谈环境污染,也不谈治理举措,而是笑嘻嘻地把几千万税收挂在嘴上。



这里有必要再挂一下那句「心里话」,“我们每年要交大几千万的税收,从税收贡献和经济贡献上,对当地来说肯定是比较核心的。”



循着这句话,回味当地的治污过程,或许你就能品得出,为何污染企业敢如此高调,为何地方环保部门会倍感无奈。



02 地方保护主义VS基层环境执法


单纯责备环保部门是否有失公允?



虽然法律授予环境保护部门检查权、罚款权、建议权,但在过去有些地方,这些权利常常会被各种地方政策所牵制。



为了破解我国地方环境治理困局,2016年9月中 共中央办公厅与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正式启动了省以下环保垂直管理改革。






垂改前,地方政府一般会通过发布行政命令来保护本辖区利益,干预环境执法活动。具体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限制、禁止环保部门行政执法活动



比如,一些地方政府直接干预环保护部门对企业排污费的征收,强制阻碍其对企业征收排污费这种正常的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导致一些地方征收排污费的比例小,数额小。



再比如,一些地方还强制规定未经批准,环保部门不得进入企业进行执法检查、监督管理,纵容了企业的环境污染行为,促进了环境污染犯罪行为的生成,妨碍了环境污染犯罪的治理



二是威胁、利诱环保部门行政执法人员



比如,一些地方政府威胁环保部门执法人员,如果因为其执法活动吓跑了投资者,影响了地区经济发展,让其“吃不了兜着走”。



再比如,当地方支柱产业的生产企业出现环境污染犯罪行为时,一些地方政府领导出面干预,为其说情,要求关照已经查证属实的具有环境污染行为的企业。



更有甚者,一些地方环保部门在地方政府行政指令下,去配合当地政府应付上级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监督、检查。



三是干涉有关环境污染和执法的新闻报道



环境污染问题的新闻(案例)报道大多是披露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谴责环境污染犯罪行为,这就会涉及到一些地方政府及地方政府领导干部的利益。



正因为如此,一些地方政府负责人会竭尽所能地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甚至借助他人手中权力来干涉有关环境污染犯罪的新闻报道。



垂改后,基层环境执法并没有像想象中一劳永逸的解决过去的问题既有原来监管体制延续的弊端,亦有新暴露出的问题:



一是地方政府依赖属地企业利税,施压、打招呼情况依然存在



无论是垂改前还是垂改后,地方政府都逃不过GDP这个经济指标,当龙头企业或纳税大户遇到环保问题,还会有选择性的保护,对环保执法人员施压。



据某地环保基层执法人员透露:



“我们区里有个做电子的龙头企业,一直很受政府的保护。虽然罚款对他们来说不是什么问题,但是处罚记录会让他们无法申领国家补贴、无法上市,企业的水电、税费也会大幅上升。所以我们平时过去检查的时候,政府也会跟我们施压。”



“还有个是政府招商引资来的企业,在乡镇工业园落地不到半年时间,什么环保手续还没有,就准备开工建设了,我们去问他的时候,他就说当地政府招商进来的,办了营业执照,以政府的名义来压我们。”



二是环境执法部门独立性仍较差,还需依附当地政府



垂直管理后基层环境执法具备了一定的独立性,但因为历史原因,办公场所以及派遣人员部分福利仍由当地政府给与保障,环保部门仍的依附于当地政府,执法能力较弱,对某项环境事项监管往往由不同部门分别行使各自职能,导致环境监管的行政权过分分散。



比如,垂改后由于资金上收,县区级环保部门自身失去了资金自主 权,购买执法仪器或服务时需要向上级部门申请,流程烦琐,反馈效率低下,有时还得向当地政府部门寻求帮助得以解决。



再比如,在大气污染治理中,机动车尾气的监管归交管部门负责,建筑工地扬尘又归住建部门负责,各下级部门直接对各自直属的上级部门负责,部门的行政相互独立,容易造成多头管理和推诿扯皮现象,环境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管中难免需要依靠当地政府从中协调。



三是环保垂直改革,成为各部门推诿“懒政”的借口



垂直管理之后属地政府对生态环境局的控制就减弱了,以前自己管辖的职能部门现在调动不动了,人事任命权也从自己手里收走了,属地政府的积极性必然会减弱,出现环保问题时,常会以垂直管理为由,推卸责任。



相反地,有时候地方环保部门,也会把垂直管理作为一切拒绝沟通和协作的挡箭牌,以此来推卸作为政府成员单位的责任,在污染防治的过程中过度依靠垂直管理而减少自己的责任。就比如,睢宁县人民检察院曾睢宁县环境保护局不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为由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四是地方政府与垂管上级部门易产生隔阂,协作不顺畅



垂直改革之后,生态环境执法部门的钱、人、事权基本都归了垂直的上级部门,所以属地政府会面临着对归属地环境保护职权的失控。



在公共管理的过程中,当地政府要么会逐渐忽略掉对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的利益,要么就会干预和制约到垂直部门对当地环保的管理,以上两种情况都是不可避免的,且都会导致当地政府和环保垂管上级单位关系的僵化。



据某位环保基层执法人员透露:



“去年全省生态损害赔偿现场会议安排在我们区召开,当时我们想找区政府沟通协调会议安排、现场踩点、工作人员等各项事宜时,区政府刚开始是不同意,因为觉得环保系统垂直了,应该上级环保部门出人出力的,之前还因为环保局长的任命问题跟上级环保部门有过纠纷,承担这次会议就不太愿意,后来还是我们领导跑了好几趟才请示下来的。”


03 环保部门愁,污染企业笑

治理地方环境污染,不能只靠环保部门



要想根除地方环境污染问题,单凭环保一个部门的战斗力是远远不够的。



纵使地方环保部门、基层执法人员有心站回正义立场,但只要地方环保主义还在,短期局部的扭曲发展观念还在,恐怕都难以彻底撼动一些地方的利税大户。



地方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固然需要有一个周期和过程,老百姓可以给你时间纠错,但决不允许你一边纠错一边还在犯错。地方政府必须切实转变发展观念,以往那种“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走不通,现在这种“边治理,边污染”的做法肯定也是行不通的!





来源:环保水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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